各单位、各部门:
省财政厅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计划报批前,需在河北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示,公示期不满30日不予受理。因采购意向公示,采购周期变得更长,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按时完成资金支付,请各单位依据财务处下达的2021年预算指标,编报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使用学校各种经费采购的仪器设备、服务。
二、报送方式
(一)各单位不管使用何种经费采购仪器设备,均需填写《2021年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表》;服务类项目填写《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表》,所有项目均需填写《政府采购意向书》,具体格式见附件。
(二)涉及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单台10万元及以上),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三)所有采购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后统一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计划报归口管理部门前,可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沟通,避免反复修改。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计划的编报工作,原则上不允许购买进口设备。
(二)各单位采购计划中涉及办公家具、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编制采购计划时必须依照《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不得超量超标准配备。
(三)各单位应加强前期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招标技术参数至少满足三个品牌,不得按照某一品牌单独编制,不得指定品牌和供应商。
(四)所有项目的采购计划需一次性编报,不允许分批次编报。
四、报送时间
请归口管理部门将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电子版于2021年1月30日前,纸质版签字版于3月1日前分别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附件可在河北北方学院官网学校通知栏或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磊 电话:18931310136 邮箱:371871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