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中共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19:27:00 丨 来源:教务处 丨 阅读次数:38414

各党委(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广泛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以下简称“三育人”),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字〔2017〕172号)精神,经校工会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研究,报请党委常委会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师德标兵”和“三育人”先进个人(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师德标兵

在职教师,在校工作五年以上,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勇挑重担。

2. 具有良好的修养和高尚的情操,严格律己,作风正派。

3. 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注重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广大师生的充分信赖和广泛赞誉。

4.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努力学习新知识,应用新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 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刻苦钻研业务,遵守学术道德,教学科研成绩突出。

6. 近五年学生评教结果二次以上为优秀或者近两年来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或在疫情防控或学校其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师德标兵”荣誉称号者不再参与评选。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育人效果好,成绩突出,没有教育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尊重和爱戴。

2. 管理育人,以生为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勤政廉洁,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

3. 服务育人,尊师爱生。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质量高,服务效果好,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效果显著。

4. 在疫情防控或学校其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三育人”先进集体

全校处、科、教研室、班组等集体均可参加“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

1. 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本集体全体教职工,提高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

2. 领导重视“三育人”工作,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勤政廉政,联系群众,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

3. 集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作风正派,行为文明。

4. 集体成员廉洁自律,团结协作,能适应现代大学制度所需要不断提高的理论修养和实践能力,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三育人”工作成绩突出。

5. 两年来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师生满意率高。

6. 集体成员无违法违纪及被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情况。

二、评选名额

1.  师德标兵:全校评选不多于10名,每个教学单位可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推荐最多1名人选。

2.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名额原则上按教职工人数的3%掌握;“三育人”先进集体各党委(总支)科级及以下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处级单位“三育人”先进集体表彰数额不超过5个。

三、评选原则及方法

1. 评选原则: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不重复表彰原则。

2、评选方法:“三育人”先进个人(集体)、师德标兵的评选采取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自下而上的群众推荐和组织审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基层党组织对评选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德标兵、处级单位“三育人”先进集体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各项评选结果经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后公示3天。

四、评选时间

2020年8月18日前各党委(总支)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上报。

五、评选要求

1. 各党委(总支)要注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大力宣传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在师生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2. 坚持评选原则。一是“育人为本”的原则,被推荐评选的先进个人和标兵要有突出的育人成果和先进事迹;二是“群众参与”的原则,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同时要适当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教师倾斜。

3. 关于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河北北方学院师德标兵审批表》(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3),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并附本人电子版照片1张和300字左右事迹简介(用于宣传展板)。以上材料均报送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hbbfxy_jsfzzx@163.com。

“三育人”先进个人(集体)、师德标兵由学校党委在教师节进行表彰。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颁发奖牌、奖品和证书。其先进事迹将多渠道进行宣传,并号召全校师生学习。

附件1:“三育人”先进个人(集体)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师德标兵审批表.docx

附件3:河北北方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docx

附件4:河北北方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