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7-25 20:47:50 丨 来源:学生处 丨 阅读次数:28229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探索培养复合型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0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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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 报考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录取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

2、报名考生需要填写《附件一: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和《附件二: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中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并于2020年7月30日22:00前,按要求将“附件1彩色扫描件+附件2电子版+辅助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hebeibeifangzs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XX申请材料”(XX为申请人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3、辅助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本科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符合条件要求者直接录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再次组织校内专家对考生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择优录取。

四、其他事项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志“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年限,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本简章由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3-4029183

附件一: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doc

附件二: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