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17:58:52 丨 来源:人事处 丨 阅读次数:15807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全省评选2020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10名,并从中推选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要求

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2020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推荐表中所涉及荣誉称号及奖励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25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行政楼4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715717764@qq.com。

(二)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专家组成推选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因时间因素,待人选确定后,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上报材料。

联系人:刘明明

联系电话:4029150

附件2 2020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